2015年3月28日,金砖国家大法官论坛在海南叁亚举行,来自金砖五国的大法官们围绕&濒诲辩耻辞;金砖国家司法制度新发展&谤诲辩耻辞;、&濒诲辩耻辞;环境司法保护&谤诲辩耻辞;等议题,商讨加强司法交流与合作。举行大法官论坛,这在金砖国家交往合作史上尚属首次。
在论坛的开幕致辞中,周强表示,金砖五国分别位于亚洲、非洲、欧洲、美洲,都是地区或次区域经济领头雁,都致力于在平等合作、互相尊重、彼此协调和集体决策的基础上,推动国际秩序朝多极、平等、民主的方向发展。当前,金砖国家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,为提升多边合作水平、促进包容性的全球增长,建设持久和平、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作出新的探索和贡献。
&濒诲辩耻辞;法律是治国之重器,同时也是国际合作的催化剂和黏合剂,司法合作是金砖国家合作框架下的重要内容。&谤诲辩耻辞;
周强称,当前,金砖国家均不同程度地遭受跨国有组织犯罪、恐怖主义、海盗和海上武力抢劫、毒品犯罪、网络犯罪等方面侵害。同时,随着金砖国家间经济合作水平的提升,跨国民商事争端也呈增多趋势。如何有效加强金砖国家间的司法交流与合作,特别是在最高法院层面开展务实有效合作,更好地解决纠纷、打击犯罪、保护人民,确保金砖国家间的各项合作能够在有序、透明的法律环境下顺利开展,成为各国最高法院面临的共同任务。
针对加强金砖国家间的司法交流与合作,周强从凝聚合作共识、提升合作水平、维护公平正义叁方面提出建议。
周强称,通过法律手段协调国际关系,推动实现更具代表性和更公平的全球治理、促进更具包容性的全球增长,日益成为各国政府的重要选择。金砖国家间的司法交流与合作发展空间十分广阔,要加强各国各层级法官之间的交流与互访,共同举办司法领域国际研讨会,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,实现各国法院间的沟通交流常态化、制度化,努力推动金砖国家间的司法交流与合作再上新的台阶。
周强表示,金砖国家法院应当遵循国际法准则和相关国际公约,承担各自的国际法义务,恪守公平正义的理念,维护公平正义的秩序,推动完善公平的争端解决机制,巩固和扩大国家关系的社会和法律基础,为金砖国家的合作与发展创造自由平等、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,为实现基于开放、包容、合作、共赢的新愿景贡献智慧和力量。
开幕式上,巴西联邦共和国联邦最高法院院长里卡多&尘颈诲诲辞迟;勒万多斯基,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院长维亚切斯拉夫&尘颈诲诲辞迟;列别杰夫,印度共和国最高法院大法官贾格迪什&尘颈诲诲辞迟;辛格&尘颈诲诲辞迟;柯哈尔,南非共和国最高上诉法院大法官菲德瑞克&尘颈诲诲辞迟;丹尼尔&尘颈诲诲辞迟;杰克布&尘颈诲诲辞迟;布兰德分别致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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